《中医基础理论》第六章 第四节 体质学说的应用

第四节 体质学说的应用

体质的特殊性是由脏腑之盛衰,气血之盈亏所决定的,反映了机体阴阳运动形式的特殊性。由于体质的特异性、多样性和可变性,形成了个体对疾病的易感倾向、病变性质、疾病过程及其对治疗的反映等方面的明显差异。因此,中医学强调“因人制宜”,并把体质学说同病因学、病机学、诊断学、治疗学和养生学等密切地结合起来,以指导临床实践。

一、体质与病因

体质决定对某种致病因素和某些疾病的易感性。不同体质对某些病因和疾病有特殊易感性。中医病因学对这一现象早有认识,针对某种体质容易感受相应淫邪的特点尚有。同气相求”之说。如迟冷质者素体阳虚,形寒怕冷,易感寒邪而为寒病,感受寒邪亦易人里,常伤脾肾之阳气;燥红质者素体阴虚,不耐暑热而易感温邪;粘滞质者体素湿盛,易感湿邪,常因外湿引动内湿而为泄为肿等。{内经》中还有。五脏皆柔弱者,善病消瘅”、“小骨弱肉者,善病寒热”、“粗理而肉不坚者,善病痹。(《灵枢·五变》)等记载。由此可见,由于脏腑组织有坚脆刚柔之别,不同体质的人发病情况也各不相同。肥人多痰湿,善病中风;瘦人多火,易得痨嗽;年老肾衰,多病痰饮咳喘。凡此种种,均说明了体质的偏颇是造成机体易于感受某病的根本原因。

二、体质与发病

中医学认为,正气虚是形成疾病的内在根据,而邪气只是疾病形成的外在条件。邪之所客必因正气之虚。正气虚,则邪乘虚而人;正气实,则邪无自人之理。正气决定于体质,体质的强弱决定着正气的虚实。因此,发生疾病的内在因素在很大程度上是指人的体质因素。

体质决定发病与否及发病情况:体质的强弱决定是否感受外来的邪气。人体受邪之后,由于体质不同,发病情况也不尽相同。有立刻发病的,有不立刻发病的,也有时而复发的。体质健壮,正气旺盛,则难以致病;体质衰弱,正气内虚,则易于发病。如脾阳素虚之人,稍进生冷之物,便会发生泄泻,而脾胃强盛者,虽食生冷,却不发病。可见,感受邪气之后,机体发病与否,往往决定于体质。当然我们决不能因为强调了体质在发病过程中的作用而否定邪气的作用。众所周知,没有邪气就不可能发生疾病。但是,即使人体感受了邪气,因其体质不同,也不一定就能患病;即使患病,其临床类型和发病经过也因人而异。

三、体质与病机

1.体质与病机的从化:在中医学中,病情从体质而变化,称之为从化。人体感受邪气之后,由于体质的特殊性,病理性质往往发生不同的变化。如同为感受风寒之邪,阳热体质者得之往往从阳化热,而阴寒体质者则易从阴化寒。又如同为湿邪,阳热之体得之,则湿易从阳化热,而为湿热之候,阴寒之体得之,则湿易从阴化寒,而为寒湿之证。因禀性有阴阳,脏腑有强弱,故机体对致病因子有化寒、化热、化湿、化燥等区别。

2.体质与病机的传变:患者体质不同,其病变过程也迥然有别。在中医学中,传变是言疾病的变化和发展趋势。传变不是一成不变的,一切都因人而异。体质强壮者或其邪气轻微,则正能敌邪而病自愈。如伤寒之太阳病,患病七日以上而自愈者,正是因为太阳行经之期已尽,正气胜邪之故。如果在邪气盛而身体又具有传变条件的情况下,则疾病可以迅速传变,患伤寒病六、七日,身不甚热,但病热不减,病人烦躁,即因正不敌邪,病邪从阳经传阴经。总之,疾病传变与否,虽与邪之盛衰、治疗得当与否有关,但主要还是取决于体质因素。

综上所述,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主要取决于患者的体质特征(当然与病邪的质和量也密切相关)。“证”在整个病程中具有时相性的特征,不是固定不变的,它随病情的变化而时刻变化着。“证”常以体质为转变,体质是形成“证”的物质基础之一。所谓“异病同证”和“同病异证”,在一定程度上是以体质学说为依据的。所以,我们在观察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中,必须掌握患者的体质特点,注意病人在致病动因作用下,体内阴阳矛盾的运动情况,分清寒热虚实、阴阳表里。

四、体质与辨证

体质是辨证的基础,体质决定临床证候类型。同一致病因素或同一种疾病,由于患者体质各异,其临床证候类型则有阴阳表里寒热虚实之不同。如同样感受寒邪,有的人出现发热恶寒,头身疼痛,苔薄白,脉浮等风寒表证;有的人一发病就出现畏寒肢冷,纳呆食减,腹痛泄泻,脉象缓弱等脾阳不足之证。前者平素体质尚强,正气御邪于肌表;后者阳气素虚,正不胜邪,以致寒邪直中太阴,故出现上述情况。又如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所发生的感冒,由于病邪不同,体质各异,感受也有轻重。因此,其临床类型有风寒、风热两大类别,以及挟湿、挟暑等不同兼证。同病异证的决定因素,不在于病因而在于体质。如仲景所论之伤寒,其传变途径一般是由太阳而阳明而少阳,然后传人三阴。为什么有的人从厥阴而热化,有的人却从少阴而寒化。其原因就在于,从热化者素体阴虚,从寒化者素体阳虚。由此可见,病因相同或疾病相同,而体质不同,则出现不同的证候。另一方面,异病同证亦与体质有关。即使是不同的病因或不同的疾病,由于患者的体质在某些方面具有共同点,常常会出现相同或类似的临床证型。如泄泻和水肿都可以表现出脾肾阳虚之证。这可能是由于虽然病因不同或疾病不同,而体质相同,所以才出现了相同的证候。可见,体质是形成“证”的生理基础之一,辨体质是辨证的重要根据。

五、体质与治疗

体质是治疗的重要依据。在疾病的防治过程中,按体质论治既是因人制宜的重要内容,又是中医治疗学的特色。临床所见同一种病,同一治法对此人有效,对他人则不但无效,反而有害,其原因就在于病同而人不同,体质不同,故疗效不一。体质与治疗有着密切的关系,体质决定着治疗效果。

(一)因人论治

体质有强弱之分,偏寒偏热之别。因此,必须结合体质而辨证论治。如面白体胖,属阳虚体质者,本系寒湿之体,若感受寒湿之邪,则非用姜附参苓之类大热方药邪不能去;若感受湿热之邪则必缠绵难愈,尚须通阳以化湿,药性过凉则湿邪愈加闭阻于内而阳气更加虚乏。反之,如面色苍白形瘦,属阴虚体质者,内火易动,湿从热化,反伤津液,故其治与阳虚之体必定迥然不同。故阳虚、阴虚之体,虽同感湿热之邪,治法却大不相同。总之,阳盛或阴虚之体,慎用温热伤阴之剂;阳虚或阴盛之体,慎用寒凉伤阳之药。

此外,在治疗中还应重视年龄、性别、生活条件、地理环境等因素造成的体质差异。

1.年龄:人体气血及脏腑盛衰和生理活动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发生不同的变化,从而影响机体对致病因素的反应能力,所以年龄长幼与治疗关系密切。如小儿属“稚阴稚阳”之体,不论用温热剂还是苦寒剂,均应中病即止。因苦寒之品易伐小儿生生之气,辛热之属则易损真阴。又如老年人大多肾气已衰,中气虚乏,易受邪致病,而既病之后多见虚证,或虚中夹实。因此治病用药尤须审慎。正如清代医家叶天士所论,对老年病的治疗应审体质、保真气、慎劫夺。

2.性别:妇女在生理特点上有别于男子。盖女子以肝为先天而血常不足,因此在临床治疗中应特别注意女性患者是否有肝郁、血虚之证。

3.生活条件:生活习惯、营养状况对体质的影响很大。一般来说,膏粱厚味酿积既久,多为痰湿或湿热之质;纵欲恣情,多损真阴真阳;饥饱劳役每多脾胃致虚,因而治疗上须区别对待。

4.地理环境:地区不同,生活习惯不一,人体的体质也有差异,因此中医治病讲究因地制宜。

(二)同病异治、异病同治

由于体质的差异,即使同一疾病也可出现不同的证候,故其治则异。另一方面,即使病因或疾病不同,由于患者的体质在某些方面有共同点,往往可出现相似或相同的证候,故其治则同。

(三)用药宜忌

由于体质有阴阳偏颇的差异,临证应视体质而用药。其一,注意药物性味,一般来说,阴虚体质者宜甘寒、酸寒、咸寒、清润,忌辛热温散、苦寒沉降;阳虚体质者宜益火温补,忌苦寒泄火;气虚体质者宜补气培元,忌耗散克伐等。其二,注意用药剂量,一般说来,体长而壮实者剂量宜大,体瘦而弱者,剂量宜小。急躁者宜大剂取其速效,性多疑者宜平妥之剂缓求之。

(四)善后调理

疾病初愈或趋向恢复时,中医学很重视善后调理,以促其康复。这也属于治疗范畴。此时常需多方面措施的配合,包括药物、食饵、精神心理和生活习惯等。这些措施的具体选择应用,皆须视患者的体质特征而异。如燥红质者热病初愈,慎食狗肉、羊肉、桂圆等辛温食物或辛辣之味;腻滞质者大病初愈,慎食龟鳖等滋腻之物及五味子、乌梅等酸涩收敛之晶。

总之,中医体质学作为一门应用性学科,源于临床,最终也要服务于临床,并从临床实践中获得自身的发展。中医体质学的贡献,不仅在于生命科学,更在于临床医学,它将更全面、本质地揭示人类健康与疾病的关系,从而更有力地用以指导医学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