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形体官窍
形体官窍,是人体躯干、四肢、头面部等组织结构或器官的统称,是人体结构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五体和五官九窍,以及五脏外华等内容。
脏象学说认为,形体官窍虽为相对独立的组织或器官,各具不同的生理功能,但它们又都从属于五脏,分别为某一脏腑功能系统的组成部分。形体器官依赖脏腑经络的正常生理活动为之提供气血津液等营养物质而发挥正常的生理作用,其中与五脏的关系尤为密切。脏象学说采用以表知里的方法,着重通过活动的机体的外部表征来推导人体内部脏腑组织的运动规律,从而确定“象”与“脏”的关系。
形体官窍的状态,准确地反映着人体脏腑经络气血的健康情况,犹枝叶之与根本。所以,从形体官窍外部表征的异常变化,可以把握人体内部脏腑经络气血阴阳盛衰,从而测知病变之所在而确定适当的治疗方法。
一、形体
形体,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形体,泛指人体的身形和体质。狭义的形体,指脉、筋、肌肉、皮肤、骨五种组织结构,称之为五体。五体既与脏腑经络的机能状态密切相关,又与五脏有着特定的联系。五体与五脏这种对应关系称为“五脏所主”。所谓:“五脏所主,心主脉,肺主皮,肝主筋,脾主肉,肾主骨”(《素问·宣明五气》)。
二、官窍
官窍,泛指器官和孔窍。本节所述的官窍是五官和九窍的统称。官指舌、鼻、口、目、耳等五个器官,简称五官。五官分属于五脏,为五脏之外候。“鼻者,肺之官也;目者,肝之官也;口唇者,脾之官也;舌者,心之官也;耳者,肾之官也。”“五官者,五脏之阅也”(《灵枢·五阅五使》)。除五官之外,咽喉也属于官之范畴。“人之九窍,阳七,阴二,皆五脏主之”(《古今医彻》)。阳窍有七,一般称七窍,是头面部(眼二、耳二、鼻孔二和口)七个窍的合称。头面部的七窍,又称上窍、清窍、阳窍。人体清阳之气出于上窍,故曰:“清阳出上窍”。阴窍有二,指前后二阴(前阴尿道口和后阴肛门)。二阴,又称下窍,人体气化产物如尿便,皆从二阴排出,故称“浊阴出下窍”。头部七窍及前后二阴谓之“九窍”,“头有七阳窍,下有二阴窍,人身止有此九窍耳”(《黄帝内经素问注证发微》)。
五脏的精气分别通于七窍。五脏有病,往往从七窍变化中反映出来。“五脏常内阅于上七窍也。故肺气通于鼻,肺和则鼻能知香臭矣;心气通于舌,心和则舌能知五味矣;肝气通于目,肝和则目能辨五色矣;脾气通于口,脾和则口能知五谷矣;肾气通于耳,肾和则耳能闻五音矣。五脏不和,则七窍不通”(《灵枢,脉度》)。肾又开窍于二阴。故日:“人之九窍,阳七、阴二,皆五脏主之”(《古今医彻》)。每一官窍不仅与其相应的脏腑有着特定的联系,而且与其他脏腑也有密切关系,体现出局部与整体的统一。如,目虽为肝之窍,但又与心、肺、脾、肾有着密切关系。因此,目又分属于五脏。这种官窍与脏腑相关的理论,在眼科、耳鼻喉科临床上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也是耳针疗法、眼针疗法、鼻针疗法的理论依据。